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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服务指南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告知单

(单位业务)

一、申报材料:(未特别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1、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应与系统中记录的单位经办人员身份信息一致,若属变更单位经办人员的为新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变更情形(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单位简称、单位所属行业、单位经济类型、单位隶属关系、单位电子信箱、单位邮编、单位地址、单位发薪日、所属区域、区域代码、单位类型、注册资金、主管部门、开发资质、法人信息等内容。

变更情形(2)---单位重要信息变更: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信息、单位经办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单位汇缴日期、单位账户状态修改、付款银行账户变更,以及变更单位经办人等内容。

【注】 单位重要信息变更视不同变更需要补充提供:①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信息变更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和体现对应变更内容的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②单位汇缴日期、单位账户状态修改的,单位出具盖章说明到对应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批;③付款银行账户变更的,提供新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④变更单位经办人的,提供签章完整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并由新经办人本人办理。

上述表格文书可从市公积金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二、业务办理流程:

线上:仅限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公积金网厅(单位业务→办结业务→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办理,网厅功能将不定期升级更新,可从网厅“使用帮助”下载最新操作手册,网厅功能事项以最新操作手册为准。

线下:单位基本信息或重要信息变更,单位经办人带以上所需材料到银行经办窗口办理。

三、服务承诺:

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结,经审核不准予办理的应告知不准予办理的原因。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

四、服务热线:12329

五、监督电话:2995509

六、业务网站:

http:// gjj.z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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