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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02 09:07

2019年3月29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全面披露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资金收支、资产风险状况、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以“顾大局、保民生、稳市场”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职,取得了保障面积持续扩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管理机制日趋规范、信息服务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有效促进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一、缴存受益人群稳步增长

2018年,新开户单位773家,实缴单位6610家;新开户职工5.71万人,实缴职工27.19万人,净增职工1.45万人;缴存额40.90亿元,同比增长16%。2018年末,缴存总额277.16亿元,同比增长17.31%;缴存余额108.02亿元,同比增长14.11%。

    

二、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作用明显

2018年,全市公积金提取额达27.55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7.36%。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2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3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55%,租赁住房占1.2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7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57%,其他占0.7%)。

   

2018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9万笔 2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0%、232.26%,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万笔162.9亿元,贷款余额89.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1%、14.56%、12.67%。

   

在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占90.17%;首次申请贷款占82.87%;中、低收入占99.81%。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坚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同时为刚需和改善型购房群体提供政策与制度支持。

     

三、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贡献凸显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职工实现安居梦添砖加瓦。2018年,全市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84.7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569.5万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577.32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四、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8.95万元,逾期率0.122‰;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624.05万元, 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687.7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1%。

 

五、有效降低缴存职工购房成本

《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56.5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55%,比上年减少0.3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2713.34万元。同时,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156笔88912.4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4.31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5009.11万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288笔462878.7万元,累计贴息6993.65万元,为广大的缴存职工减少购房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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